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頂山市供銷合作社
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平頂山市供銷合作社機構編制方案》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二00二年六月十八日
平頂山市供銷合作社機構編制方案
平頂山市供銷合作社是全市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為正縣級規格的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制定以下機構編制方案。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和實施全市農村商品流通的有關規定。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供銷社系統的改革和發展。
(三)按照政府授權,負責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煙花爆竹和再生資源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參與棉花、化肥、農藥、再生資源,煙花爆竹的市場管理。
(四)組織、指導全市供銷社系統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搞好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商品流通體系建設,引導、組織農民進入市場,活躍城鄉商品流通,促進城鄉經濟發展。
(五)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各級供銷社的合法權益,協調同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的關系。
(六)行使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監督管理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并按出資額依法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銷總社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供銷合作社內設8個職能科(室),規格為正科級。
(一)辦公室(掛監事會辦公室牌子)
綜合協調市供銷社政務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負責文秘、檔案、信息、機要保密、催辦查辦、接待等工作;負責協調和實施供銷社重大政策和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市供銷社體制改革和目標管理工作;承辦監事會辦公室的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直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干部管理、黨建、宣傳、思想政治工作和后備干部的培養推薦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資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系統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市供銷社干部培訓中心;負責全市供銷合作社代表大會資格審查工作,負責直屬機關黨委工作,負責本級社工青婦等群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參與體制改革和目標管理工作。
(三)業務協調科
負責全系統經營業務的宏觀指導和本級社屬企業業務經營的政策協調工作;負責政府委托的重要農資、農副產品購銷和市場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系統煙花爆竹和再生資源經營管理工作;組織本系統科技、工業發展和技術改造規劃,組織指導系統發展貿工農一體化龍頭企業;協調指導農民科技知識普及和科技興農工作;負責組織系統的大型商貿活動;協調指導科技開發、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參與市社體制改革和目標管理工作。
(四)財務會計科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和稅收、信貸的法規制度,指導系統財務、會計工作;編制、申報本社財務經費收支預、決算;負責管理各種資金;負責系統內各類會計報表的審核和上報;負責市社機關行財工作;參與市社體制改革和目標管理工作。
(五)社有資產管理審計科
受市供銷社理事會委托,管理本級社有資產,并負責社有資產受益和投資決策方案的制定,管理社屬企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市社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參與市社體制改革和目標管理工作。
(六)合作指導科
宣傳貫徹上級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協調和實施供銷合作社重大政策和問題的調整研究工作,擬定供銷合作社系統改革發展戰略及規劃;指導系統組織建設和民主辦社,依法維護各級供銷社合法權益;組織指導系統專業合作社、村級綜合服務社、城市消費合作社及有關專業市場建設;指導系統企業管理、精神文明建設和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負責系統招商引資和外經貿工作;負責系統統計工作;負責系統的體制改革和目標管理工作。
(七)安全保衛科
負責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抓好安全基礎教育,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配合有關科室搞好綜合治理;負責全系統財產安全統籌和事故的處理賠償工作;負責各級安全統籌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離退休干部工作科
負責市社機關離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系統企業落實老干部政策。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平頂山市供銷社機關事業編制為35名,其中:理事會主任1名,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1名;監事會主任1名,監事會副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1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監事會辦公室負責人和監察室主任各1名);工勤人員4名。平頂山市供銷合作社的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四、其他事項
建立平頂山市供銷社干部培訓中心,機構規格相當于正科級。主要負責全系統干部職工的政策理論、合作經濟及專業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工作。事業編制6名,其中科級職數2名。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